3.进场停放的车辆请在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晚上8∶00前开离临时停车场,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三、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含)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四、临时停车场免费开放有关规定
各临时停车场在开放停车时限内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或物品。
五、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各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下联系电话。
2.司乘人员应自觉维护临时停车场及周边卫生,经发现乱丢垃圾杂物的,现场工作人员可拒绝其车辆进场停放。
3.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临时停车场的公共财物不受损坏,如有造成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属故意损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5.请各单位、各学校在显眼处设置临时停车场标志,并加派人员做好值班和安保工作。